遭魏德圣指控骗签4500万本票 郭台强公司发声明反击了

魏德圣昨称遭到郭台强设计,今中影即发出声明稿。(资料照)

19日魏德圣指控遭中影董事长郭台强设计签下本票,今中影反击,发出细项声明,声明稿提及有关《赛德克·巴莱》版权及二人欠款新台币4500万元始末说明,全文如下:

壹、赛德克巴莱电影版权部分

一、缘赛德克巴莱电影製作公司(果子电影有限公司(下称果子公司)及Eagle Will Limited.)因拍摄该片,支出及负债数亿元,因而寻求中影股份有限公司及郭董事长投资协助,郭董事长本于对文化产业支持及敬佩魏德圣导演的崇高理想,故同意投入资金,完成本片製作。

二、基于上述缘由,中影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影文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设立中影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影国际公司)。由中影国际公司以5亿5191万2100元购入赛德克巴莱电影版权并依约支付价金给Eagle Will Limited.公司及果子公司(扣除垫偿所有负债),款项汇入果子公司指定之第一银行安和分行帐户。就此部分,中影国际公司均有相关汇款资料及三方签署之契约为凭。

三、果子公司并认购中影国际公司1500万股乙种特别股及200万普通股间接享有该电影版权之利益。果子公司认购时,同意章程所载乙种特别股于中影国际公司净值低于普通股股本时,由中影国际公司以新台币1元收回价格,随时收回。

四、赛德克巴莱影片于101年12月18日经由会计查核出具之所有收支明细报告,中影国际的成本合计7亿6365万8982元包括购入版权成本5亿5191万2100元,后续製作成本8922万7822元及行销支出1亿2251万9010元,虽然票房有8亿余元,然中影国际公司实际收入(含票房拆帐后收入、相关补助及赞助收入)共5亿3727万598元,尚亏损2亿2638万8384元。因而中影国际公司净值结算亦低于普通股股本,果子公司发函同意依照章程,由中影国际公司以1元收回乙种特别股1500万股,并指派人员参加特别股股东会,决议中影国际公司依程序收回乙种特别股股权(以上均有会计师查核并出具报告)。收回乙种特别股股权后,中影国际公司投资赛德克巴莱影片仍为亏损。

贰、果子公司与魏德圣先生欠款4500万元部分

有关鑫鸿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果子公司与魏德圣先生间4500万元借款,因果子公司有资金周转需求,因中影国际公司为公众公司,不宜将资金贷与他人,乃由郭董个人投资公司鑫鸿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借款6500万元给果子公司,100年8月22日鑫鸿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汇入果子公司台湾企银永和分行帐户。

果子公司因届期无法清偿还款,104年果子公司以持有中影国际公司之200万股普通股,作价抵销2000万元,剩余4500万元债务改由果子电影有限公司与魏德圣个人负连带清偿责任,并共同签发本票,期间因无力清偿,故展延还款换票二次。就此部分,亦有契约及6500万元汇款资料及相关契约为证。

参、果子公司与魏德圣先生积欠鑫鸿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款项,一直以来,鑫鸿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待着魏德圣先生及果子公司善意处理解决,结果多年来并无相关还款之进展或方案提出,无奈之余,仅能诉诸法律请求返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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